2023年10月12日/淡江大學淡水校園
【記者鄭曼伶報導】
律政劇一直都是熱門題材,每年都會出現幾部掀起全球討論熱潮的戲劇,像是《非常律師禹英禑》、《絕命律師》。
除了引人入勝的劇情外,淡水大學城的學生是否注意過在進行案件審判時,有時會看到與案件無關的民眾和法官一樣坐在審判席,且在判決前,他們也有資格和法官共同討論。這種制度不只出現在亞洲地區的韓國和日本,甚至在歐美地區也會出現。這種制度稱作「國民參審制度」,又稱「國民法官制度」。2020年中華民國的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並在2023年正式執行。
究竟國民法官制度是什麼呢?又有誰可以擔任國民法官?那擔任國民法官會不會遭到被告的報復?讓我們一起來認識這個新制度吧!
國民法官制度目的是為了納入各行各業、不同生活經驗的多元視角在審判中,幫助司法判決可以更全面,也更能取得民眾的支持和信任。不是法律知識不足的人就不能擔任國民法官,比起法律知識,更重要的是邏輯判斷的能力,能不能夠把所有證據和雙方說詞綜合判斷後達成合理的判決。擔任國民法官的門檻並不高,只要年滿23歲,並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國民,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連續居住滿4個月以上。符合上述三個資格,就有機會拿到國民法官的門票。中華民國對國民法官的保護也做得十分充足,在隱私安全和權利方面都做到全面的保障,無需擔心會因為擔任國民法官引發人生安全。
據本報記者了解目前國民法官制度的實施並不順利,當初預估一年可以審理300件案件,實施近9個月只達成53件。新制的實施讓檢方比較謹慎,國民法官的報名比例也偏低。
(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302期/編輯:馬啓超/照片來源: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