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古建築2】淡水古建築修復及保存與否的難題

2020年6月29日/淡水

【記者劉怡欣報導】

 

文資法與都更的博弈

古建築的修復以及保存的議題被大眾廣泛討論時,多是因為經濟發展與文化保存之間的碰撞。常常我們會在都市更新的計畫中看到古建築去留的問題,淡水文史工作者謝德錫與我們分享在都更與道路拓寬計畫中如何將古建築保留下來:「在施家厝古厝面臨道路拓寬的危機時,我們將重建街的14、16號以及施家古厝申請為古蹟,依照文資法的規定,如果要在指定古蹟處施工,必須提出完整的環境評估申請。除此之外我們再以拓寬道路的高低落差的危險性,說服公部門拓寬的範圍只到重建街31號之前,成功的阻止六號道路的拓寬計畫。」

 

 

淡水河沿岸為道路拓寬與都更的重地 (劉怡欣攝)

 

 

而駱家古厝也是在淡北道路的拓寬時,包括殻牌倉庫、海關碼頭、水上機場等沿岸古蹟一起被提報的,雖然在評鑒沒有成功,但也成功地阻止但北道路的拓寬計畫。謝德錫也提到:「駱家的古井跟古灶是很有可能提報成功的,可以先以部分的保存,來確保這一塊土地的利用,以藉此擋住下一次都更的全盤拆除。」

 

 

 

修復建材不易取得

古建築的保存並不是一項簡單的工程。首先在提報古蹟或歷史建築的指定時,需要經過政府的專家團隊審議與評鑒,多次的專家會議過後才能指定為古蹟或歷史建築。再者古建築修復的建材部分也是一大難題,譬如民選鎮長宿舍,它是日式的建築,在每個時期所使用的建材並不相同。當初台灣檜木相當便宜,但現在已無法用舊時的建材來修復,目前多是用越南檜木代替。舊時的功法是可以去學習的,但是卻是沒有辦法使用完全相同的建材。謝德錫表示:「我覺得在古蹟保存與修復的方面,要有一個彈性。我們本來就不可能復原到當初舊時代的那個面貌,這是大家要去理解的。」

 

 

民選鎮長宿舍為木製建築(楊騏任攝)

 

 

 

經費申請的重重難關

古建築被指定後修復與保存的預算申請也是一大難題,因為古建築修復的工匠與建材都不便宜,對此謝德錫無奈道:「並不是說不能做出建築物的原貌,是因為修復的單價很高,再加上物價的波動,這大大的影響民眾自行修復古蹟的意願。」在民國九十幾年之前,凡是被文資法指定古蹟的當地政府,就有義務承擔古蹟的修負責任。所以政府後來修訂,要維護或是修復私有古蹟,要自付百分之五十幾以上的預算。面臨文資法指定的古蹟越來越多,政府也必須編列更多預算來維護,但這對於政府來說也是不易之事,畢竟政府每年在古建築的保存與修復上的預算都是有限的。

 

 

 

施家古厝因預算刪減而修復緩慢 (劉怡欣攝)

 

對於古蹟的經費,新北市議員陳偉杰表示:「淡水有很多熱衷於保存古蹟的文史工作者,當然在經費的方面他們還是比較欠缺一點。我們要知道預算的編列都是今年編明年的,那有些時候有可能是臨時的發現一個古蹟,臨時需要錢的時候,可能就預算就沒有那麼足夠。因為通常我們政府的預備金都是用在防洪天災上面,在古建築修復與保存的預算有時候就需要中央文化部來支持。所以在預算的爭取上,我認為必須要公私協力。民間發現問題提報,然後再由政府接手。」

 

 

(108學年度第2學期/編輯:劉怡欣/圖片來源:楊騏任、張懿文、劉怡欣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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